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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专业承包

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

发布时间:2015-03-15 14:05 来源:未知 点击:
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、二级。
 
23.1一级资质标准
 
23.1.1企业资产
 
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。
 
23.1.2企业主要人员
 
(1)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
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
业一级注册建造师(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
工程师)执业资格;建筑美术设计、结构、暖通、给排
水、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
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造价员、劳
务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 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、砌筑工、镶贴工、
油漆工、石作业工、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
于30人。
 
23.1.3企业工程业绩
 
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
饰工程2项,工程质量合格。
 
23.2二级资质标准
23.2.1企业资产
净资产200万元以上。
 
23.2.2企业主要人员
 
(1)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
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
程专业注册建造师(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)
执业资格;建筑美术设计、结构、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
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
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造价员、劳
务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 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、砌筑工、镶贴工、
油漆工、石作业工、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
人。
 
(4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
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。
 
23.3承包工程范围
 
23.3.1一级资质
 
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,以及与装修工程直
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。
 
23.3.2二级资质
 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
工程,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。
 
注:
 
1.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
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、暖、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。
2.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、环境艺术、室内
设计、装璜设计、舞美设计、工业设计、雕塑等专业职
称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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