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。
16.1.2企业主要人员 |
(1)机电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
造师合计不少于6人。 |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
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
职称;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
少于15人,且专业齐全。 |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
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造价员、材料员、资
料员等人员齐全。 |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
少于30人。 |
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,
工程质量合格。 |
(3)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
3项。 |
(1)机电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
合计不少于4人,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
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
职称或机电工程(或通信与广电工程)专业一级注册建
造师执业资格;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
称人员不少于5人,且专业齐全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
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造价员、材料员、资
料员等人员齐全。 |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
少于10人。 |
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
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。 |
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。
16.3.2二级资质 |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
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、单项合同额1500
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。 |
1.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:电子整机产品、
电子基础产品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
装工程。 |
2.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:电子整机产品、电子基础
产品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、
防微振、微波暗室、电磁兼容、防静电、纯水系统、废
水废气处理系统、大宗气体纯化系统、特种气体系统、
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。 |
3.电子系统工程指:雷达、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;
计算机网络工程;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;监控系统工 |
程;自动化控制系统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;智能化系统
工程;应急指挥系统;射频识别应用系统;智能卡系统;
收费系统;电子声像工程;数据中心、电子机房工程;
其他电子系统工程。 |
4.建筑智能化工程指: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
用系统;建筑设备管理系统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;智能
卡应用系统;通讯系统;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;停
车场管理系统;综合布线系统;计算机网络系统;广播
系统;会议系统;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;智能小区管理
系统;视频会议系统;大屏幕显示系统;智能灯光、音
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;火灾报警系统;机房工程等相
关系统。 |
5.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、电
子、通信、自动化、电气等专业职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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